一. 范圍


 本標準規(guī)定了無縫鋼管和焊接鋼管(埋弧焊除外)的超聲橫波(由分立探頭或相控技術產生)自動檢方法的一般要求,以確認其水壓密實性。本檢測方法主要應用于縱向不連續(xù)性的檢測。


  必要時,制造商自行決定是否采用Lamb波檢測。本標準適用于檢測外徑不小于10mm,且外徑與壁厚之比不小于5的鋼管。



二. 規(guī)范性引用文件


 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單)適用于本文件。


 ISO 5577 無損檢測 超聲檢測 術語(Non-destructive testing-Ultrasonic inspection-Vocab-ulary)


 ISO 9712 無損檢測 NDT 人員資格鑒定和認證(Non-destructive testing-Qualification and certification of NDT personnel)


 ISO 11484鋼鐵產品無損檢測(NDT)人員的雇主資格制度[Steel products- Employer's qual-ification system for non-destructive testing(NDT)personnel]



三. 術語和定義


  ISO 5577和ISO 11484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。


1. 對比人工傷 reference standard


   用于校準無損檢測設備的對比人工傷,如鉆孔、刻槽、凹槽。


2. 對比樣管 reference tube


   帶有對比人工傷的管或長管。


3. 對比試樣 reference sample


   帶有對比人工傷的試樣,如一段管、板或帶材。注:本標準只使用術語“對比樣管”,它包含“對比樣管”。


 4. 管 tube


  任意橫截面形狀中間為空的產品,具有一定長度和開放的兩端。


5. 無縫管 seamless tube


  由實心材料穿孔制成空心管,經進一步熱加工或冷加工獲得最終尺寸的管。


6. 焊管 welded tube


  帶材經過卷曲成型后焊接制成的空心管,還可能經過進一步熱、冷加工獲得最終尺寸。


7. 埋弧焊管 submerged arc welded tube,SAW


  通過熱或冷成形將帶材或板材卷成空心管形狀,在不受力情況下加人焊料將相鄰的板邊焊接而成。


 注1: 通過電流回路產生的電弧將相鄰板邊和焊料填充物加熱到焊接溫度。溶劑層的存在可以防止電弧和金屬熔融物受到大氣的污染。


 注2: 焊管可能有1個或2個縱向焊縫(SAWL)或1個螺旋焊縫(SAWH),且至少有一個焊縫通向管壁內側,一個焊縫通向管壁外側。


8. 制造商 manufacturer


  按照相關標準生產產品,且聲明交付的產品符合相關標準的機構。


9. 協(xié)議 agreement


  在詢價和訂貨時,制造商和買方之間所簽訂的契約。



四、一般要求


  1. 超聲波檢測通常在鋼管所有生產制造完成之后進行,產品標準規(guī)定或制造商與買方另有協(xié)議時除外。鋼管的生產制造過程主要包括軋制、熱處理冷加工和熱加工、成型、矯直等。


  2. 被檢鋼管應足夠平直以保證檢測的有效性,鋼管表面不得有影響檢測結果的異物。


  3. 超聲波檢測應在制造商指定的有相應資格人員的監(jiān)督下,由經過充分培訓并按照ISO 9712、ISO 11484或其他等效標準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執(zhí)行。若采用第三方檢測時,應由買方和制造商協(xié)商并達成一致。


  雇主應按程序文件頒發(fā)操作授權證書。無損檢測操作應由雇主認可的具有3級無損檢測資格的人員授權。


  注:在有關標準中可以找到1級、2級和3級的定義,如ISO 9712和ISO 11484。


五、檢測方法


 1. 應使用超聲橫波或Lamb波對鋼管進行檢測,且主要檢測縱向缺陷。


 2. 檢測過程中,被檢鋼管和探頭保持相對運動以保證整個鋼管表面都能被檢測到,并根據探頭尺寸計算覆蓋范圍。在測試過程中,相對運動的速度變化不應超過10%。通常鋼管的兩端可能有一小段檢測不到的盲區(qū),檢測盲區(qū)應按照相應產品標準的要求進行處理(見附錄A)。


    除拉伸減徑焊管外,電焊管在買方和制造商的同意下可以只進行焊縫區(qū)域的水壓密實性確認檢測,檢測中超聲探頭必須嚴格對準焊縫區(qū)域,以確保整條焊縫都能被檢測到。


 3. 檢測中聲束應從兩個相反方向人射掃查鋼管,除非買方與制造商之間另有約定。


 4. 在檢測縱向缺陷時,每個獨立探頭的最大軸向寬度為25mm.當使用Lamb波或相控陣技術時,探頭長度或激發(fā)陣元長度應不大于35mm。


 5. 采用橫波的超聲檢測頻率在1~15 MHz范圍,Lamb波的檢測頻率在0.3~1MHz范圍,具體頻率大小取決于產品的條件和特征壁厚及表面狀況。


6. 設備應能通過與標記裝置和(或)分選機構相連接的自動觸發(fā)或報警電平,將被檢鋼管分為合格品或可疑品。


六、對比樣管


 1. 概要


   a. 本標準規(guī)定的對比人工傷主要用于無損檢測設備的校驗。這些人工傷尺寸不應理解為設備所能檢出的最小缺欠尺寸。


   b. 設備應使用對比樣管上的內、外壁縱向刻槽或徑向透壁鉆孔進行校驗。當鋼管內徑小于15mm時,可不加工內壁刻槽,除非買方與制造商另有約定。


   c. 對比樣管應具有與被檢鋼管相同的公稱直徑和厚度,相同的表面狀況、交貨狀態(tài)(如:熱軋、正火淬火和回火)和相似聲學性能(如:聲速、衰減系數)。


   d. 為獲得清晰可辨信號,人工傷應足夠遠離樣管端部且彼此足夠遠離。


 2. 刻槽類型


   a. 刻槽應平行于鋼管軸線方向。刻槽為“N”型(見圖1),槽的側面互相平行,槽的底面與側面垂直。一般認為刻槽的底面和底角可以是圓弧狀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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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b. 刻槽可采用機械法、電火花腐蝕法或其他方法制作。


3. 刻槽尺寸


   a. 寬度  


    刻槽的寬度(見圖1)應不大于1.0mm.


   b. 深度


    刻槽的深度(見圖1)應為公稱壁厚的12.5%,其極限尺寸如下:


    最小深度:0.5mm.


    最大深度:1.5mm.


   深度誤差為縱向刻槽深度的±15%.


   c. 長度


     除非產品標準另有要求或買方與制造商另有協(xié)議,否則刻槽長度應大于單個探頭的寬度或相控陣探頭的激發(fā)陣元長度,其最大值為50mm.


  d. 鉆孔


     鉆孔應垂直鋼管表面并穿透管壁。對于焊管,應在焊縫的中心鉆孔。鉆孔的直徑與鋼管外徑有關,孔徑不得超過下面表1的規(guī)定。鉆孔可由機械法、電火花腐蝕法或其他方法制作。


   e. 對比人工傷的確認


    人工傷的尺寸和形狀應采用適當方法加以確認。鉆孔直徑不應超過表1中的規(guī)定值,使用時需加以確認;刻槽尺寸和形狀也應采用適當方法加以確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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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設備校準和檢驗


 1. 一般要求


   每次開始檢測前,應使用對比樣管對設備進行校準,并能產生清晰可辨的人工傷信號(如:對比樣管連續(xù)三次通過設備),這些信號可用于設定設備的觸發(fā)報警。


 2. 觸發(fā)/報警電平的調整


    a. 若內、外壁缺陷共用一個觸發(fā)/報警電平,應調節(jié)探頭使內外壁刻槽的信號盡可能一致,用兩個信號中幅度較低的信號來設置設備的觸發(fā)/報警電平。當使用鉆孔時,鉆孔內側和外側信號的調整方法與刻槽相同。


   b. 若內壁和外壁信號分別使用獨立的觸發(fā)/報警電平,應使用內部刻槽信號和外壁刻槽信號分別設置設備的觸發(fā)/報警電平。調整閘門的位置和寬度,使整個管壁都能被檢測到。使用鉆孔時,鉆孔內壁和外壁信號的調整方法與刻槽相同。


 3. 校驗和再校準


   a. 在鋼管的直徑、壁厚和鋼級均不變的生產檢測中,應每間隔一段時間使用對比樣管對設備進行校驗。設備校驗應至少每4小時進行一次,并且在設備操作人員換班或在檢測的開始和結束時都要進行校驗。


  b. 如果初始校準的參數發(fā)生改變,則應對設備進行重新校準。


  c.  在動態(tài)校驗中,對比樣管和探頭之間的相對運動速度應和實際生產檢測時一樣。只要制造商能夠證明獲得相同的動態(tài)校驗結果,也可運用其他校準方法。


  d. 當生產中的校驗結果不滿足要求時,所有從前一次校準后檢測的鋼管都應在設備重新校準后重新檢測。



八、判定


 1. 檢測信號低于觸發(fā)/報警電平的鋼管應視為通過檢測。


 2. 檢測信號等于或大于觸發(fā)/報警電平的鋼管應視為可疑品,或由制造商決定是否進行重新檢測。


     重新檢測時,如果連續(xù)兩次信號都低于觸發(fā)/報警電平則視為通過檢測,否則視為可疑品。


 3. 對于可疑品,根據產品標準的要求,可采取下列方法中的一種或多種進行處理:


   a. 用適當方法對可疑部位進行修磨,修磨后,如果剩余壁厚在公差允許范圍之內,可將該鋼管按照之前的方法重新檢測,若沒有產生等于或大于觸發(fā)/報警電平的信號,就認為該鋼管通過檢測;也可以根據買方和制造商之間達成的協(xié)議,采用其他無損檢測方法對可疑部位進行復檢以達到驗收水平。


   b. 所有可疑品都要根據相關的產品標準進行水壓密實性試驗,除非買方和制造商之間另有協(xié)議。


   c.切除可疑部位。


   d. 鋼管沒有通過檢測。



九、檢測報告


 根據買方要求,制造商應向買方提供檢測報告,檢測報告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:


   a. 本標準號(GB/T 18256-2015);


   b. 合格性聲明;


   c. 滿足相關協(xié)議或遵循指定程序的任何偏差;


   d. 產品的等級和規(guī)格;


   e. 檢測技術的類別和詳細參數;


   f. 使用的設備校準方法;


   g. 對比試樣和驗收水平;


   h. 檢測日期;


   i. 操作者及其技術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