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ISO、EN、ASTM等不銹鋼標準中,鋼材的表面加工要求,是作為交貨狀態(tài)的一部分或單獨章條進行規(guī)定的。而我國標準是與表面質量的規(guī)定放在一起的,并且除板材外,表面加工要求與ISO等標準比,并不十分明確。
1. ISO標準(ISO/CD16143-2)
ISO標準與EN、DIN等標準一樣,將表面加工要求作為交貨狀態(tài)按加工類型和表面狀態(tài)進行規(guī)定,見表1-7。
2. EN標準(EN10088-3:1995)
EN標準規(guī)定與上述ISO標準規(guī)定相同。
3. ASTM標準(A484/484M-00)
熱加工棒材可進行各種加工處理,包括退火或其他熱處理,采用酸洗、噴丸或其他清除氧化鐵皮的方法進行清理、粗車和機械矯直。
冷加工棒材由熱加工棒材進行冷拉、無芯研磨、拋光等生產。
型鋼用機械、研磨或酸洗的方法清除氧化皮。除非另有規(guī)定,鍛件用機械、噴丸或酸洗的方法清除氧化皮。
注:①. 不是所有的加工類型和表面狀態(tài)都適用于各種牌號。
②. 第一個數字:3-熱成型,4--冷加工。
③. 如熱加工和進一步冷卻可以滿足力學性能和耐晶間腐蝕的要求,鐵素體、奧氏體、奧氏體-鐵素體鋼的可以省略。
④. 如相關尺寸偏差和表面粗糙度可以滿足要求,則冷加工的類型(冷拔、車削或無芯研磨)可由生產廠選擇。
⑤. 1T為ISO286-1和其他尺寸偏差標準定義的國際標準偏差。
⑥. 在偏差范圍內的特定偏差由雙方協(xié)議。